公安部政治部下发通知要求
清明节期间开展缅怀公安英烈活动
为进一步坚定公安民警理想信念、培育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,4月1日,公安部政治部下发2014年清明节缅怀公安英烈活动的通知,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结合实际,在清明节期间组织开展以“缅怀英烈精神熔铸忠诚警魂”为主题的缅怀公安英烈活动,弘扬公安队伍正气,筑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。
通知要求,清明节期间,各地公安机关要集中开展缅怀公安英烈活动,组织公安民警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、烈士陵园、英雄纪念广场等场所,通过为烈士扫墓、瞻仰革命烈士、集体宣誓、种植纪念树等形式表达敬意、寄托哀思,进一步宣传好公安英烈的英雄事迹,讲好警察故事,发好公安声音。要结合“为何从警、如何做警、为谁用警”大讨论活动,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和学习讨论会、组织主题党日活动、邀请公安英模作报告、阅读红色经典书目、集中观看革命题材电影等形式,深入进行革命传统教育、理想信念教育,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。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慰问英烈家属活动,切实落实英烈抚恤优待的各项政策措施,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,表达广大民警的深切怀念,传送组织的关心温暖。
通知强调,各地公安机关要把开展缅怀公安英烈活动作为广泛开展 “中国梦”宣传教育的重要载体,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 “为何从警、如何做警、为谁用警”大讨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,精心组织,周密部署。要坚持以知促行、知行合一,进一步继承和发扬公安英烈的革命精神,推动公安机关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。(记者 田海军)